神氣家族 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十二

Image: 

圖一:陳昱嵐指出,稅務冤案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經過漫長二十年稅務爭訟,在學校的教授一定會拿它讓同學討論,
希望財稅法組學生知道這個冤錯假案是如何發生的,有機會就去改變它,不要再發生。
圖二:洪明珠表示,外商看不懂我們台灣的稅,每次查稅,國稅局心裡早有定數要怎麼課,最後,外國人說,不跟你們
這個地方(台灣)玩了,就從台灣撤資了。

100%平反太極門冤稅案 為台灣轉型正義築基
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十二)》

2017年4月28日
【記者莊雅文/台北報導】
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過,國家給人民兩大痛苦,第一是刑法,會被關在監獄,另一個就是拔毛,也就是課稅,而國家司法、稅法能否依程序正義合理運作,對人民影響甚鉅。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統計,其受理之上訴事件中,以稅捐事件所佔的比例最高,大約是佔全部受理事件50%,然而在台灣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人民的權益是否確實得到保障? 4月29日(週六)上午8:30中視神氣家族節目播出《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十二)》繼續帶大家共同關心,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

黃麗蓉律師表示,太極門案件到今年第21年了,如果今年底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算打官司打勝訴還要加15年才能解決,也就是要拖36年以上,這是保障憲法的訴訟權嗎?我們一直在等待法稅正義的到來,可是刑事雖然還清白了,稅務案件竟然還在泥淖中,事實上就是國家政府用公權力在侵害人權的具體縮影。黃麗蓉呼籲,蔡總統最近積極的推動司法改革,能真正解決一些重大矚目的冤案才是展現司法改革魄力最有效的方式,才是法稅真改革應有的作為,也才是人民之幸!國家之福!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陳昱嵐律師指出,稅務冤案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經過漫長二十年稅務爭訟,打從她在學校念書時,這個案件她就耳熟能詳,每一個教授一定會拿它讓同學討論,希望財稅法組學生能從中吸取經驗,畢業後進入國稅局,或當律師或當法官,心中要有這個案件,要知道這一個冤錯假案是如何發生的,有機會就去改變它,或是碰到類似的情況,不要再讓它發生。

陳昱嵐表示,她自己在稅務救濟的過程中也碰過太多烏煙瘴氣的情況;比方說,稅務機關沒有依法行政的觀念,或者是他們做錯也不願意自己做改正,然後繼續做違法課稅的行為,人民無奈,只好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的立場,往往會採取保護國家的稅收。她舉例,有一個當事人是做小本生意的,被人檢舉,提供了假的資料給國稅局,國稅局就要求補稅,而國稅局却沒有善盡做實質調查,還一直強調,這是檢舉案件,並堅持檢舉人提供的資料不可以給當事人看,也不讓當事人閱卷,所以莫名其妙的稅單就這樣課了下來。更可怕的是,國稅局進一步去跟法院聲請假扣押,把當事人的營業用帳戶全部都凍結,這代表他們很多開出去的票會跳票,付不出來。連銀行也來關切,對於當事人所有融資放貸都要嚴格檢查,每個環節都在逼迫他們,最後沒辦法,就到處去湊錢,湊了幾千萬元去擔保,帳戶才解凍,繼續營業。

陳昱嵐指出,稅務案件過程中,有的案件是刑事案件跑在前頭,判人民違法,有逃漏稅,這時候國稅局可開心了,在行政訴訟的階段,國稅局都是拿刑事判決來答辯,說刑事法院已經作出判決結果,認為人民有逃漏稅,就按照刑事判決結果。可是當刑事判決判人民無罪無稅時,國稅局開始切割說,行政有行政的認定方式,刑事有刑事要判斷的要件,不可以拿已經確定的刑事判決來說沒有逃漏稅。這樣一個選擇性的標準何在?人民在過程當中感到非常無奈!陳昱嵐不禁要問,依法課稅是依什麼法?今天並不是從人民的口袋拿到錢才叫做合法,有時候國稅局做錯決定,把錢還給人民,這也是依法行政的概念。

新北市稅務代理人協會常務理事洪明珠會計師也表示,她碰到一個會計師對她說,外商流失很多,外商看不懂我們台灣的稅,每次查稅,國稅局心裡早有定數要怎麼課,最後,外國人說,不跟你們這個地方(台灣)玩了,就從台灣撤資了。

source: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