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促發達國家加大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投放

2017年12月12日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12月12日在法國巴黎表示,全球氣候變暖形勢依然嚴峻,發達國家應確保履行承諾,到2020年每年為發展中國家籌集1000億美元氣候變化應對資金。

2017年12月12日是國際社會達成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兩週年,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應邀參加法國主辦的“一個地球”峰會時發表了上述講話。

古特雷斯說:“巴黎協定為針對全球氣候變化採取更具進取性的行動計劃打下了基礎,但是,我們知道我們還沒有贏得對氣候變化的戰爭”。

古特雷斯表示,他前不久訪問拉丁美洲的巴布達島和多米尼加時看到的情況“令人震驚和心痛”,氣候變化發展的速度比人類的應對速度要快。 目前地球大氣層中二氧化碳含量是80萬年以來的最高點,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在得到控制兩年後2017年又出現上升,同時,過去5年是地球上最熱的5年。

古特雷斯還表示,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相關資金支持是發達國家的共同責任,要確保綠色氣候基金成為有效和靈活的工具,這一點對那些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國家尤其重要,比如一些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

古特雷斯指出,全球金融系統現金充裕,數以億計的資金以低利率甚至負利率為回報,但富有成效、盈利良好、低碳和能夠抵御氣候變化的投資蘊藏著巨大機會。

古特雷斯說,在很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已經低於煤炭驅動的能源,這意味著所有國家使用可再生能源已經初具基礎。 但許多國家仍然在大規模補貼礦物燃料,這意味著“我們正在投資於自己的厄運”。

古特雷斯說:“石器時代結束不是因為我們用光了地球上的石頭,所以我們也不必要非要燒光了所有的礦物燃料才讓礦物燃料時代結束。”

古特雷斯強調,僅僅依靠政府很難達到目標,私人基金應該是解決方案的中心環節。 發展金融機構比如世界銀行能夠促進私人投資進入氣候友好型項目,政府必須確保為實現這一目標創造積極氛圍。

《巴黎協定》於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 2016年11月4日生效。 該協定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主要目標之一是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比前工業化時代高2攝氏度以內,並爭取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

Photo: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出席在巴黎舉行的“一個地球”峰會。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