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
記者張修文 / 台北報導
2017年1月16日至20日,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展開「兩公約中華民國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針對我國第一次(2013年)會議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改進情形,與4年來兩公約落實與進展進行審查,並首度網路直播會議過程,16日下午政府針對人權教育與法院落實兩公約情況發言,國際人權專家提出,主管機關或許對兩公約沒有那麼熟悉,受到侵害的人民也找不到司法救濟的方式,NGO團體指出政府部門人權教育不足,並以切身之痛,質疑蔡政府落實兩公約的決心。
人權教育是兩公約實行的重要基礎,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蔡英文總統於2016年12月29日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新任委員第一次會議中提到,每個人都要反省,不要把過去錯的事情再次發生,人權的議題要融入各種不同科目的教學中,也要從尊重他人權利開始,才能站出來伸張公義,這樣的人權教育,才是真正的成功。
政府官員表示,根據法官法相關規定,法官每年應在職進修四十小時,其中包含人權教育的部分。教育部在2012~2016訂定人權及公民教育終身計畫,營造尊重人權氛圍的校園及公民參與的友善校園,2017會有後續的五年計劃推動。行政院性平處在2015年則訂定了成效評核實施計畫。
NGO團體質疑,為何考選部的財稅行政招考要刪民法及稅務法規,稅務人員不懂法律,怎有能力保障民眾權益?來自印度人權委員MiloonKothari對於政府回應表示,大部分修法及適用在公政公約上,居住權、土地、都市更新等好像跟經社文公約的精神不大相符,他認為處理法規的主管機關或許對兩公約沒有那麼熟悉,受到侵害的人民也找不到司法救濟的方式。對此,內政部回應會於在職訓練中加強。
兩公約具有法律拘束力,政府有義務要來履行,MiloonKothari委員指出,對於台灣有超過一千筆判決引用了兩公約感到訝異,大部分用的到是公政公約,他想知道有多少法院的判決是完全基於兩公約做判決的?是法院作成判決,再順便引用兩公約?還是完全基於兩公約來作成判決?因為NGO們認為政府還沒有盡力做到能做到的事。對此,內政部常次林慈玲回應,經社文公約被引用的少,可能是還沒有人認為有此類權利被侵害。
來自丹麥Peer Lorenzen委員則提出五個問題。
第一,人約盟指出陳明堂次長提到2010到2016,引用兩公約的判決有1095件,數量太多?看起來法務部是在建議法官不要引用兩公約,這樣的立場讓人深感困擾。就此,內政部林慈玲次長回應表示人約盟引用有誤。
第二,重點不是多少個案件有引用,還是要看最終判決的結果,其中有263個案子是單純違反兩公約,到底在這1095個案件中,多少是確實違反兩公約的?違反兩公約引用的是哪些條款?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系統性的問題,是每個案件都涉及的,亦或是個別的問題?
第三,台灣的最高法院有100多個法官,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目前這些法官對於兩公約的詮釋是否出現互相牴觸或是不一致的情況?是否有可以解決不一致的機制?
第四,在丹麥,若是刑事案件,是由法官主動提出,在台灣誰要負責提出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問題?
第五,有多少法官的確參加了人權教育的訓練,而這些教育到底有多深?有沒有確切數據?法官真的有定期獲得兩公約最新的發展資訊?相關判例等資訊是否有定期提供給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回應,相關資料在法官學院,手邊沒有資料。
會議進行中,民團在場外高喊「結論意見沒看到,專家面前假清高」,批判即便改朝換代了,新政府仍無正面回應、反省,與提出制度改革的計畫,卻僅一味以「完全符合兩公約標準」來回應。
NGO團體表示,檢察官代表政府公權力,卻用刑事手段並操作媒體做負面報導,來迫害、污名化氣功武術修行文化團體,違反經社文公約第2、12、15條,財稅機關在太極門冤案任意剝奪人民擁有傳承文化、信仰及結社自由,嚴重侵害人權,違反公政公約第18條,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依政府所說,台灣有超過一千筆判決引用了兩公約, 96年司法早已還太極門清白,政府到現在為什麼沒有引用兩公約?而去年年底由法稅改革聯盟和太極門發起的「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活動,也至總統府陳情,亦未獲政府回應,質疑蔡政府團隊人權教育是否充足,以及伸張公義與落實兩公約的決心。
圖說: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代表政府單位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