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基會駐華代表針對中國幼兒園涉嫌虐童案件發聲:對虐童行為零容忍

2017年11月26日
近期中國幼兒園發生的多起涉嫌虐童案件引發了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代表花楠11月25日發表觀點評論,對幼兒園虐童案件深表震驚,並十分關心受害兒童及其家人的境況。 她指出,無論在任何時候,出於任何原因,虐待兒童的行為都不能被容忍。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代表花楠25日發表觀點評論表示,在幼兒園實施虐童行為,不僅違反了職業操守和法律,還辜負了來自家長以及兒童的信任。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政府部門正在積極進行的調查以及開展的幼兒園規範辦園行為專項督導檢查表示歡迎和關注。

目前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兒基會將不針對某一具體的個案進行評論。 然而這些事件的發生足以向全社會敲響兒童保護問題的警鐘:必須將預防及應對虐待兒童視作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加以重視。 很多國家都採取了有效措施來強化幼兒園、學校等場所的監督管理,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應對虐待兒童問題。 花楠表示,希望這些措施也能夠在中國得到借鑒和推廣,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得到安全的保護,遠離傷害,健康地成長。

花楠指出,任何接觸兒童的工作人員必須在入職前接受背景調查以及犯罪記錄的審查,以確保其此前沒有傷害兒童的劣跡和前科。 必須確保所有為兒童提供服務的成年人擁有適宜的資格,接受培訓以及完善的監督。 所有兒童工作人員必須簽署行為準則書,明確其行為的標準以及要求,確保兒童不會因為工作人員的行為受到傷害。 兒童工作人員以及其主管必須接受良好培訓,使他們能夠識別兒童遭受虐待的跡象,同時,這些為兒童提供服務的機構必須訂立明確的工作流程,保證在發現傷害和虐待兒童的跡象時可以及時報告。

花楠指出,家長和其他兒童照料者也應了解兒童受到虐待可能會出現的跡象,並且清楚地知曉有哪些可以投訴和報告的渠道。 同時,有必要對於目前幼兒園等場所的管理流程和標准進行檢查,考慮是否需要加以整改來保障兒童安全,例如任何時候均需要兩名工作人員在場,建立兒童保護問題的強制報告機制,並設置有效措施使家長能對兒童在園的情況進行查看。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男童和女童應受到保護,以免受各種形式的暴力與虐待。 家庭、社區和政府均有責任確保兒童受到保護。 花楠強調,對於兒童保護,全社會需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著力於預防傷害兒童的事件發生,一旦發生則應及時有效應對,並為受害兒童及家人提供必要的支持。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