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難民”地位問題成為波恩氣候變化大會討論的焦點

2017年11月8日
隨著同氣候變化有關的事件導致全球範圍內流離失所人口的增加,聯合國和合作夥伴正在把精力集中在區域解決辦法之上,根據現存的國際通行做法,對“氣候難民”問題採取應對策略。

著名人道主義機構“挪威難民理事會”(Norwegian Refugee Council)11月8日在波恩氣候變化大會上發表的一項報告顯示,在2008年至2016年間,災害所引起的流離失所人數平均每年達到2530萬人。 全球受到流離失所影響人口最多的五個國家全部是島嶼國家,他們是古巴、斐濟、菲律賓、湯加和斯里蘭卡,其中古巴在此次颶風季節出現的流離失所人口為1700萬人。

報告顯示,最貧窮和最邊緣化群體流離失所的可能性是高收入國家人口的五倍,同時他們處於流離失所狀態的時間也更長,且隨著氣候變化還在逐漸增加。

國際移民組織表示,氣候行動起效緩慢的特點迫使人們搬家和移徙,有時是以一種被迫的方式進行。 該組織在孟加拉國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40%接受調查的家庭都表示氣候變化是迫使他們做出遷徙決定的直接原因。

在這一背景下,一些人提出設定“氣候難民”地位,以保護那些由於受到氣候變化影響而被迫逃離自己國家的人。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負責氣候變化事務的官員弗蘭克(Marine Franck)表示,《1951年難民公約》中有關迫害問題的條款實際上已對某些氣候難民的法律地位提供了依據,因為在氣候變化導致流離失所的背景下,會有一些涉及迫害的案例,在這種情況下公約規定的難民地位將得以適用,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迫害條款則不適用。

弗蘭克表示,2011年,會員國建議聯合國難民署為那些由於氣候變化而變為流離失所的人群創立一種新的難民地位,但一些國家在那時還沒有為此做好準備。 弗蘭克指出,擴大難民保護範圍可能並不一定是所有人期望做的一件事情,但逃離迫害和暴力衝突的難民受到損害卻是一種時刻存在的風險。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