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香港審議與民主活動人士有關案件時應履行國際人權法義務

2017年11月6日
香港三名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Joshua Wong) 、羅冠聰(Nathan Law)和周永康(Alex Chow)因2015年的抗議活動於今年8月被判處監禁。 他們即將於11月7日提出上訴。 聯合國兩名人權專家6日發表聯合聲明,呼籲香港當局在審議該案件時履行其根據國際人權法所做的承諾。

聯合國見解和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戴維•凱依(David Kaye)、人權捍衛者情況特別報告員麥克•福斯特(Michel Forst)6日發表聲明,敦促香港終審法院根據香港在國際人權法下的義務審議與三人有關的案件。

人權專家擔心,如果堅持原判,這或將扼殺人們表達不同意見、舉行示威的權利和人權捍衛者的整體工作。 專家們還擔心香港司法部此前曾介入此案,要求改變和審議原來較輕的判刑。 專家呼籲香港當局尊重司法權和法治的獨立性。

人權專家提醒香港當局,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香港應履行確保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的義務,並於明年3月提交報告。 香港當局所應履行的國際義務要求當地政府採取積極行動,確保民間社會成員擁有可以發表意見、舉行和平示威,參與公共事務的安全環境。

圖片:聯合國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凱伊。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