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14日
美國國會眾議院一個專注討論中國問題的委員會發佈報告,呼籲加強對納稅人資助的科研專案的安全審查,以防止中國相關機構通過未披露的外國任職、資金安排及科研合作關係獲取美國資助的研究成果。報告敦促國會通過相關立法,在聯邦政府各部門建立統一的科研安全標準。
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密西根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星期二(10月13日)公佈一份報告,名為“如何阻止中國竊取美國納稅人資助的研究成果”(How to Stop China’s Theft of America’s Taxpayer-Funded Research)。
這份長達40頁的報告主要回應反對加強科研安全措施的觀點,並援引委員會調查、聯邦執法行動及監察長調查結果,反駁有關加強審查可能損害學術自由、阻礙科學創新、加重大學行政負擔,以及高校能夠自行有效監管科研合作等說法。
穆勒納爾在聲明中表示,反對加強科研安全改革的論據缺乏充分依據,國會應當通過相關立法,確保美國納稅人的資金不會被用於支持與美國政府認定存在國家安全風險的實體開展科研合作。
“美國的科研事業是我們最寶貴的國家資產之一,要保護它,就必須正視現實並採取行動,”穆勒納爾在聲明中說,“國會必須通過《保護創新與研究免受敵手侵害法案》(Securing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from Adversaries Act,簡稱SIRA),在整個聯邦政府範圍內建立明確、一致的保障措施,確保美國納稅人的錢不會被用於支持與美國政府已認定為國家安全風險的實體開展的研究合作。”
近年來,防止中國利用美國聯邦資助科研成果已成為美國國會重點關注的國家安全議題。在這樣的背景下,今年5月,穆勒納爾與印第安那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吉姆·班克斯(Jim Banks)共同提出《保護創新與研究免受敵手侵害法案》(Securing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from Adversaries Act)。該法案擬在聯邦政府層面設立統一限制,禁止使用聯邦科研資金與被列入美國政府限制名單的機構開展合作。
該法案適用於大學、國家實驗室和私營機構,並將聯合研究、共同發表論文、資料共用及人員交流等均納入“研究合作”範圍,同時允許在涉及國家安全、重大科研或公共衛生利益時實施有限豁免,但須向國會報告。
目前,該法案尚未進入委員會審議或表決程式。根據美國立法程式,法案須分別獲得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相同版本,並經總統簽署後方可成為法律。
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公佈的報告還提出多項政策建議,包括加強科研專案獲得聯邦資助後的監督、統一政府各部門的科研安全標準、鼓勵大學主動採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以及在調查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更有效地運用暫停資格和取消資格等行政措施。
與報告一同公佈的,還有700多頁此前未公開的非機密調查記錄。這些檔涉及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監察長辦公室(NSF OIG)調查的多起科研安全案件,包括調查報告、暫停資格或取消資助資格的建議、往來信函、外國任職及人才招募計畫相關檔、財務記錄和聯邦科研經費申報材料。
根據報告,這些案件涉及研究人員未披露的外國職務、來自中國機構的報酬、參與中國人才招募計畫、未能履行科研時間和精力投入方面的申報義務,以及多次未向聯邦科研資助機構披露規定資訊等問題。部分調查發現,相關外國聯繫及資訊披露缺失持續多年,並涉及多個科研資助專案和研究機構。
報告認為,部分違規行為不能簡單歸類為行政疏忽或檔填寫錯誤。委員會表示,公開這些調查材料有助於提高聯邦科研安全調查的透明度,讓研究人員、大學、政策制定者及納稅人能夠獨立審視相關調查證據,並瞭解委員會提出改革建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