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5日
美國國會眾議院一個兩黨委員會說,三家中國國有電信企業的美國子公司在聯邦監管機構吊銷其在美經營牌照多年後,仍然深深嵌入美國互聯網基礎設施,並說這些企業的網路在七年間與近10.9萬起可疑的網路路由異常事件有關聯。
美國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簡稱: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星期二(8月4日)發佈了這份題為《陌生的Ping訊號》(Stranger Pings)的報告,公佈對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展開的為期18個月的調查結果。
報告稱,這些公司仍在美國保留設備、資料中心、互聯網交換中心連接和商業關係,可能使其中國母公司有機會接觸美國的通信流量。該委員會表示,這些遺留業務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因為三家運營商受中國政府控制,同時受中國法律約束,可能被要求協助中國政府的情報活動。
此次調查始於2025年3月該委員會就“鹽颱風”(Salt Typhoon)網路間諜行動舉行的聽證會。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網路安全和基礎設施安全局(CISA)在2024年11月發表的聯合聲明中說,與中國政府有關聯的駭客侵入了多家美國電信公司,竊取了客戶通話記錄資料,侵入了部分人員的私人通信,並複製了與美國執法部門監聽請求有關的資訊。
2019年至2022年間,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以這些企業容易受到中共“利用、影響和控制”為由,拒絕或吊銷了讓其得以在美國境內經營的“214條款”授權。聯邦通信委員會2019年拒絕了中國移動國際(美國)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International (USA) Inc.)的申請,2021年吊銷了中國電信美洲公司(China Telecom (Americas) Corporation)的授權,2022年吊銷了中國聯通美洲運營有限公司(China Unicom (Americas) Operations Limited)的授權。
儘管受到上述監管處分,該委員會的調查發現,這些企業的美國子公司“並非真正獨立於”其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的母公司,聯邦通信委員會的限制措施“無法移除這些公司的設備、駐留場所或網路關係”。
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對2018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間的全球互聯網路由資料進行分析後說,發現了近10.9萬起與中國或香港有關聯的網路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宣稱掌控美國互聯網位址空間的事件--這種手法被稱為“邊界閘道協議(BGP)劫持”,即某個網路虛假宣稱自己是通往某目的地的最快路徑,從而將流量引導至該網路,使其可被複製或監控。該委員會說,這類活動波及至少477個美國網路,其中包括電信運營商、《財富》500強企業和關鍵基礎設施運營方,2018年10月以後發生的高置信度事件超過6.5萬起。
報告同時提醒說,它無法確認上述每一起事件均屬蓄意的、由國家主導的行動,指出部分異常可能源于路由錯誤或網路管理不善。報告說,這種不確定性因這些美國子公司自身對其網路的可見度有限而加劇:一名未具名的中國電信美洲公司工程主管在宣誓作證時告訴調查人員,他對一系列路由異常事件“沒有特別的印象”,並承認公司的美國國內網路運營中心不保存流量記錄。
報告還列舉了具體案例,指控中國電信美洲公司與受到美國制裁的中國企業奇虎360保持網路連接關係,並指控中國移動的美國網路在2024年9月“鹽颱風”事件曝光前後,反復出現在通往該駭客動態伺服器的路由路徑中。該委員會表示並非斷言這些子公司人員知情或參與了任何駭客活動。
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密西根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在聲明中說,這些子公司“聽命於中共”,對所有美國人構成威脅,並且它們要求美國客戶遵守中國的資訊審查要求。
穆勒納爾說:“它們要求美國客戶承諾按照中共的法律審查資訊,並且它們正在毒害我們所依賴的國內網路基礎設施。”
他補充說:“我們必須將這些子公司從我們的國內基礎設施中剔除,以保護美國人民。”
報告具體指出了這一說法所依據的客戶協定:中國聯通美洲公司在與美國企業簽訂的互聯網轉接(IP transit)合同中嵌入了一項“可接受使用政策”(Acceptable Use Policy),要求客戶不得傳播違反中國法律的政治新聞、國家機密內容,或被認定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的內容,並要求互聯網內容須經“當地宣傳機構”批准。報告說,該政策還要求客戶提交網路使用資料--包括IP位址和功能變數名稱--供中國有關部門審查,若不遵守可能導致服務被終止。
該委員會首席民主黨成員、加利福尼亞州聯邦眾議員羅·卡納(Ro Khanna)呼籲國會繼續對在美經營的中國關聯電信企業進行監督,並表示負責保障通信網路安全的相關機構需要獲得充足資源,以應對潛在威脅。
他說:“這份報告表明,對在美國運營的與中國有關聯的電信公司進行持續監督至關重要。特別是考慮到中國共產黨發起的‘颱風’行動,國會應繼續應對美國公民資料面臨的風險,並確保負責保障我國通信網路安全的機構擁有應對潛在威脅所需的資源。”
據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星期二發佈的新聞稿,此次調查始於三家公司均拒絕自願與該委員會合作,隨後委員會向三家公司發出傳票,並對公司人員進行了筆錄問詢。
委員會的報告建議國會通過立法,明確給予聯邦通信委員會拒絕授予外國控制運營商“全面授權”(blanket authorization)並限制其境內網路互聯的權力;建立新的法定權力,以處理已經存在的外國敵手剩餘基礎設施;並擴大跨部門“電信小組”(Team Telecom)審查程式及相關“資訊通信技術服務”(ICTS)規則的管轄範圍,將涉及外國控制基礎設施的私人商業安排納入審查。
報告還呼籲為與聯邦通信委員會的受管制設備清單(Covered List)認定相關聯的、有針對性的“拆除並更換”(rip-and-replace)專案提供資金,為路由安全執法提供資金,並要求在相關基礎設施被移除或得到緩解之前,對其進行臨時監測和記錄。